投行圈传出巧避借壳重组新规的新招术,42家公司年内变更实际控制人

更新日期 : 2016-09-23 11:16

       对于借壳重组引发的“炒壳”行为,监管部门祭出了“史上最严”重组新规。然而,严厉的借壳重组新规似乎也被钻了漏洞。根据券商中国记者对投行人士的采访了解,至少有两条“妙招”可避开借壳新规。

  根据日前修订后付诸实施的并购重组新规,借壳上市认定指标主要有二:控制权变更和总资产变更,两者同时发生变化即判定为借壳上市,就会受到严格的审查。但如果两者先后发生变更,而非同时发生变更呢?对,这就是目前投行圈流行甚广的规避借壳妙招。

  借壳上市的界定标准拓宽

  根据9月9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对构成借壳上市,即“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有两个指标,一个是资产的变更,一个是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实际控制权变更无需赘述,也比较容易认定。对于资产变更的认定,新规前的规则主要是总资产变更,不过新规将资产变更由总资产一个指标延伸到了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五项指标,具体如下: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四)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五)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六)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前五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新规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上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巧避借壳重组新规出新招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监管部门对借壳重组的认定,只有在实际控制权和资产100%同时发生变更时,才构成借壳重组。

  “这其中就存在很多可钻的空子了。”北京某投行并购业务部总经理介绍,理论上来讲,只要在上述两个指标变更时间上略做变动,就至少有两个方式可以破解借壳新规:一是先变更实际控制权,但总资产暂时不变;二是先变更总资产,但实际控制权不变。

  一位投行资深人士介绍,上述两种规避借壳新规的办法,在具体操作中还可以演变出很多具体的办法。

  比如说第二种方式,新资产注入方可以先不做大股东,但可以先到上市公司中做二股东,持股比例只需比大股东略少一点就行,但上市公司管理层全部由二股东来任免,具体经营也由二股东实际把持,只需等过了5年,原大股东再转让一点股份给二股东,二股东就成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这里还可以衍生出‘抽屉协议’等行为,甚至代持等,只要法律上没构成实际控制权变更,就符合新规中不构成借壳。”上述投行人士介绍说。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的统计,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发生实际控制人变化的上市公司就多达42家,有心人不妨等5年后再看,这些公司哪些会接着发生资产变化,变更实际控制权的“庐山真面目”也会彻底一览无余。

  不过,也有投行人士对此表示了不同看法。“理论上的确存在这样的漏洞,但5年时间可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多,风险根本无法保证,如此寻求上市而规避借壳的办法压根称不上‘妙招’。”一位在投行打拼了15年,今年却远离了投行的保代评述说。

  42家公司年内变更实际控制人

  最后,还是让我们一起来瞅瞅这些有据可查的变更实际控制权的上市公司吧。

投行圈传出巧避借壳重组新规的新招术,42家公司年内变更实际控制人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2016年以来共有42家上市公司宣布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或将发生变更,其中有4家为ST公司(发布公告时)。

  细究这些变更实际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的变更公告,会发现实控人的变更类型多样,或是国资持股划转,或是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是原实际控制人减持或转让股权,或是原实际控制解除了一致行动协议,也有实际控制人去世而引起变更的例子,的确不能简单将实际控制人变更视为有“借壳”或资本运作动机。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42家发生实控人变更的上市公司普遍具有“市值小”和“利润低”两大特征,且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和化工板块。而在上一轮“炒壳”大潮中,这些公司也的确是市场追捧的优质“壳资源”。

  具体而言,截至今日收盘,上述42家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值只有103.01亿元,中位数市值只有67.79亿元,其中有15家公司的市值不超过5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天龙光电在9月9日曾发布提示公告,宣告实际控制人发生将变更,截至目前该公司的市值只有26.94亿元,在42家公司中市值最小。

  公告显示,陈华以1亿元受让公司原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北京灵光50%股权,交易完成后,陈华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4046万股,持股比例为20.23%,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在业绩方面,上述42家公司的2016年上半年平均净利润只有0.31亿元,中位数净利润更只有0.12亿元,其中有14家公司在上半年期间出现亏损。冀东水泥在6月1日发布了权益变动公告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实际控制人从唐山市国资委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而该公司上半年共实现9.28亿元亏损,在42家公司中亏损规模第一。

  此外,在行业分布上,上述42家公司中有6家来自机械设备,有5家来自化工板块,同时家用电器、国防军工、纺织服装、电气设备和传媒各有3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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