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的中晋系、e租宝、泛亚,它们和第三方支付有何共通“命门”?

更新日期 : 2016-04-12 10:07

2016-04-12 08:31  财经记者圈

去年底有网友整理了一份“财富骗局”名单:金朝阳,以财商培训为入口,坑走900亿;e租宝,最张扬的P2P平台,卷款747亿;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一众官员、专家的站台下,吞了400亿……如果算上各地跑路的P2P,名单没完没了,这不最近又爆出一个中晋系。

  也许你以为,只要控制贪念、审慎投资,就能躲过“庞氏骗局”。这么想就太简单了。

  其实,所有的庞氏骗局都有一个共同的“命门”,它不仅存在于投资领域,更遍布经济体各个角落,甚至在政治理论中也占有一席之地。支付体系也不例外,由于备付金存管规则的不完备,当你用手机app完成一笔支付的时候,其实已经暴露在这个“命门”的威胁之下,资金随时可能被挪用。

  这就是为什么,一篇谈支付的文章会从庞氏骗局开始。我们需要一个更完善的监管系统,防止如火如荼的网络支付走上邪路。

  一、投资和支付共有的“命门”

  它的学名叫“代理问题(Agency Problem)”。通俗地讲,就是你把钱委托给别人去打理,但这个“代理人”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对你坑蒙拐骗。

  你的投资代理人说,资金投入了一个深具前景的科技项目,半年来已经增值了50%,预计到期后有两倍收益——你根本没法判断他有没有骗你。你看不见钱的去向,通常也没有精力去追查,信息严重不对称。

  当你给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的时候,你看见电子账户上金额增加了,但这毕竟是虚拟账户。你同样不知道,这笔钱有没有去它该去的地方。

  代理问题在支付领域,比在投资领域重要得多。原因是支付体系作为金融甚至整个经济的基础设施,不仅体量庞大,且牵一发而动全身。当前,我国支付体系主要由央行和各商业银行搭建,一定程度上具有国家信用;但如火如荼发展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情况则要复杂得多。

  根据艾瑞咨询的报告,2014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高达8万亿元,同比增长50.3%;2015年的数据还没出来,预计为11.6万亿元。

  网络支付分两种类型:一种是网关支付型,第三方公司仅作为支付接口,从消费者的银行账户划款;第二种是资金沉淀型,消费者先把钱“存”进支付公司的虚拟账户,再进行支付——由于资金沉淀在虚拟账户上,天然存在代理问题。

  也许你觉得,把钱交给网络巨头们很放心。但是如果游戏规则不健全,大企业也可能被制度“教坏”,仗着“大而不倒”干坏事。当前,我们对虚拟账户沉淀资金的监管确实存在漏洞,笔者将从“托管”这个概念开始,带你一步步揭开内中的隐秘结构。

  二、托管的奇幻世界:怎样托管才安全?

  只有“委托人”和“代理人”两方解决不了代理问题,必须引入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这就是“托管业务”的来由。在严格的托管模式中,代理人被剥夺了“一手遮天”的权力,用钱要由第三方来划拨(通常是核对合同,符合资金用途才给划账),投资结果也由第三方来统计发布——像麦道夫这样的骗子,既沾不到钱,也撒不了谎。

  支付领域同样如此,只要资金由具备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托管,实行可靠的资金监管,就不会发生资金挪用、卷款跑路等恶性事件。

  可是我们看到,不管是泛亚、e租宝这些投资机构,还是上海畅购、广东益民这类预付卡公司(可视为线下的虚拟账户支付模式),都号称有“银行托管”,最后都出了问题。原因在于,托管是一个相对模糊的业务概念(有些语境中叫“存管”或者“监管”),很多托管业务并不包含资金监管功能。

  当前,商业银行主要依照银监会的《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来做托管。仔细研究这份文件会发现,托管的核心就是“开立账户、保管财产、执行资金划拨”这三条,跟存款没有太大区别。很多支付公司和P2P平台所谓的“银行托管”,也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既然托管资金跟自家存款(在使用上)没有太大区别,挪用起来也是十分方便的。

  而严格的托管,比如各类公募基金在银行做的托管,必然包含“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确认”“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绩效评估”等内容。如果你把第三方支付账户的沉淀资金买成余额宝等产品,本质是投资了公募货币基金的话,资金监管就比较靠谱。

  很多私募基金,还有各种打擦边球的交易所、P2P、网络集资,即使有托管,往往也没有资金监管环节。因为这样会提高托管费用,何必花钱给自己戴“紧箍咒”呢?

  所以,不要随便相信“银行托管就安全”之类的宣传,一定要多问一句,这个“托管”能管住资金使用吗?

  三、支付机构的备付金“存管”的漏洞在哪

  前面说到,第三方支付如果形成资金沉淀的话,都需要引入托管人来防止资金挪用。当前涉及资金沉淀的支付模式,主要是线下的“预付卡”和线上的“虚拟账户”两类,存在里面的资金称为“客户备付金”。

  央行2010年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明确支付机构要在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且不得挪用;2013年出台《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进一步规定备付金能以“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形式”存放。

  从法规的角度,备付金存管已经非常完备,但实践中问题仍不少。

  首先,备付金的用途难以监控,第三方支付能满足客户几乎全方位的支付需求,收款机构多样,不像公募基金有合同规定的资金划拨去向,让银行去逐笔监控并不现实。其次,第三方支付手握大笔备付金存款资源,有较强的议价能力,银行往往会纵容支付机构的一些“小动作”。

  这里的“小动作”,主要指把客户资金挪用于各类理财、投资甚至委托贷款,把利差据为己有;一旦投资失败,则造成资金窟窿。去年11月,预付卡公司“上海畅购”就因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财务账册和业务报表等严重违规行为,使得公司资金断裂、客户的预付卡沦为废卡,公司负责人被移送司法。

  所幸的是,网络虚拟账户迄今尚未发生类似案件。但随着虚拟账户沉淀资金“滚雪球”一般壮大,备付金存管系统的漏洞,也到了不得不堵的时候。

  四、第三方支付应强制“集中存管”

  前面说过,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存管之所以有漏洞,一是资金监管的成本高,二是支付机构以存款为筹码,能争取到银行的“宽容”。解决方案也很简单:以机器代替人工,以集中代替分散。

  所谓“以机器代替人工”,是指采用专门的IT存管系统,让资金监管“自动化”,以大幅降低成本。此前很多银行做备付金存管,仅仅是在专用账户上加个备注而已,无法监测资金进出;而一个专业的存管系统,既要能对异常交易实时预警、保障资金安全,又能自动化批量处理,保证不影响交易效率和用户体验。

  所谓“以集中代替分散”,是指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当集中选择少数银行做存管,防止多个银行“九龙治水”,令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现行规则下,支付机构可以选择一家“存管银行”和多家“合作银行”,账户权限各不相同。这一安排,初衷是方便支付公司与多家银行谈接口,但也导致存管账户分散、关联复杂、透明度低,出现套利空间。如今市场发展已成熟,不再需要“合作银行”的存在。

  去年末,人民银行透露“将进一步研究改革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但愿政策跟得上网络支付迅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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