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两版招股书关键数据打架 2媒体质疑财务反常

更新日期 : 2018-05-15 16:16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4月17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创业板IPO过会成功。锐科激光招股书显示,锐科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200万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17.660, -0.11, -0.62%)证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11,915.43万元。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3,170.32万元、31,296.63万元、52,294.31万元、95,182.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43.40万元、2,464.33万元、8,903.54万元、27,717.56万元。 

  锐科激光前后发布的两版招股书财务数据不一致。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6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925.21万元、50,962.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74.59万元、8,990.38万元。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800.87万元、8,639.84万元、4,586.12万元、5,903.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04%、27.61%、8.77%、6.20%;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573.76万元、8,258.56万元、4,343.51万元、5,094.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7%、19.77%、8.39%、6.64%。 

  报告期内,锐科激光存货金额分别为9,324.63万元、10,546.51万元、12,111.22万元和19,695.6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5.73%、40.97%、35.84%和34.11%,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9.13%、43.81%、36.05%和 38.75%。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存货金额分别为10,105.94万元和11,423.37万元。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08%、23.08%、35.76%和46.60%。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63%和35.42%。 

  锐科激光两大类业务平均价格分总体呈下降趋势。2014年至2017年,脉冲光纤激光器产品的平均价格分别为20,014.84元/台、16,894.70元/台、12,495.49 元/台及12,530.65元/台。连续光纤激光器平均价格分别为188,304.54元/台、151,526.98元/台、130,608.33元/台和134,671.72元/台。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负债总额分别为13,450.83万元、22,294.21万元、19,716.49万元、24,047.67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25%、53.22%、42.89%、32.16%。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9,932.79万元和19,641.71万元。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1.50万元、-431.59万元、12,287.81万元、20,361.81万元。其中,锐科激光2015年和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锐科激光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8.74万元和12,758.63万元。 

  2015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6,053.18万元、3,606.21万元、9,490.67万元,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520.60万元、259.08万元、5,974.50万元。2017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5465.17万元。 

  两家媒体对锐科激光财务数据提出质疑。据股市动态分析报道,在相同的2015年、2016年财务数据竟然完全不一样,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主要数据以及主要财务指标。公司2016年技术开发服务产品销售金额在新版招股书中摇身一变,从0直接跳跃至1320.46万元,2015年的“其他”一项也由640.51万元增加至1025.12万元。 

  据环球网报道,伴随着境外销售额的大幅增长,所享受到的出口退税金额也应当随之增加。但事实上,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来看,锐科激光2015年到2016年的现金流量表中披露的收到退税金额则分别仅为304.36万元、21.99万元和272.83万元、并未出现显著增加。而锐科激光2017年度的产销存数据,也进一步反证了该公司2016年度存货数据存在异常。 

  锐科激光招股书未披露物流部员工受贿案件。2016年8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锐科激光物流部员工李某受贿一案。李某先后多次收受多家供货商给予的回扣归个人所有,金额共计人民币157978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锐科激光证券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光纤激光器生产企业拟创业板上市 

  锐科激光是一家专业从事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与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光纤激光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是全球有影响力的具有从材料、器件到整机垂直集成能力的光纤激光器研发、生产和服务供应商。 

  锐科激光司主营业务包括为激光制造装备集成商提供各类光纤激光器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并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和定制化产品。 

  锐科激光系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专利108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24项,境内实用新型专利68项,境内外观设计专利15项,境外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7项。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3,170.32万元、31,296.63万元、52,294.31万元、95,182.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43.40万元、2,464.33万元、8,903.54万元、27,717.56万元。 

  公司第一大股东航天三江集团持有公司43,518,089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33%,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三江集团隶属于航天科工集团,由原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和原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九研究院整合重组而成。 

  航天科工集团系锐科激光的实际控制人,航天科工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全资设立的企业。 

  锐科激光拟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不超过3200万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11,915.43万元。

  两版招股书多处财务数据不一致 

  锐科激光前后发布的两版招股书中多处财务数据不一致。2015年和2016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存货、综合毛利率、负债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不上。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6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925.21万元、50,962.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74.59万元、8,990.38万元。2018年最新招股书中,2015年、2016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296.63万元、52,294.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64.33万元、8,903.54万元。

  2017年招股书中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

  2018年招股书中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中,2015年和2016年的存货金额分别为2015年和2016年存货金额分别为10,105.94万元和11,423.37万元。2018年最新招股书中,2015年、2016年的存货金额分别为10,546.51万元、12,111.22万元。

  2017年招股书中存货情况

  2018年招股书中存货情况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中,2015年和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63%和35.42%。2018年最新招股书中,2015年和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08%、35.76%。

  2017年招股书中毛利率情况

  2018年招股书中毛利率情况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中,2015年和2016年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9,932.79万元和19,641.71万元。2018年最新招股书中,2015年和2016年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2,294.21万元、19,716.49万元。

  2017年招股书中负债情况

  2018年招股书中负债情况 

  关联企业较多 发审委询问向关联方销售的必要性 

  2018年2月5日,证监会公布了锐科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关于关联企业。(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航天科工集团控制的所有层级关联企业。发行人关联企业较多,招股说明书、保荐工作报告等不同申报材料对部分企业使用的简称不一致,部分企业简称未注释全称,请发行人予以规范。(2)发行人主营产品为脉冲光纤激光器、连续光纤激光器。根据招股说明书、保荐工作报告,实际控制人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中与激光业务相关的部分企业包括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航天设计所、湖北三江航天红峰控制有限公司等。请发行人全面梳理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说明关联企业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说明关联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或上下游关系;说明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说明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亏损或微利的原因。(3)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华工激光、武汉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华工森茂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关联方,关联方类型为发行人监事闵大勇任上述公司董事。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公司是否均受华工科技(17.180, -0.24, -1.38%)控制,完整披露关联关系类型。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1)请发行人说明向计量院采购电源板、控制板的原因及必要性,结合2016年自产同类产品的成本说明采购价格是否公允,2016年度及以后类似产品自产和外购的金额;(2)请发行人说明委托三江红峰加工部分光纤激光器的收费标准,说明报告期内各年委托加工的型号、数量、金额,说明三江红峰是否有能力自主生产发行人同类产品、是否存在自主生产并销售发行人同类产品的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3)请发行人列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明细:型号、数量、金额、单价、毛利率,说明向关联方销售的必要性、定价的方式及价格的公允性;(4)请发行人说明为关联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的原因及必要性,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说明各技术开发项目的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各期确认的收入金额及毛利率、期末存货金额,说明不同项目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定价的方式及公允性;(5)请发行人说明向科工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的内控措施,2016年12月27日提前向科工财务公司偿还贷款5700万的原因,结合外部银行贷款的利率说明向关联方贷款利率的公允性;说明向交通银行(6.210, -0.03, -0.48%)贷款5700万贷款需要存入5700万保证金的原因,说明上述贷款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列示交通银行5700万贷款的资金流向;(6)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新增房屋建筑物的承建方的名称、对应的房屋建筑物的面积、金额、单位面积建筑成本(是否与周边类似建筑物单位建筑成本存在显著差异),说明研发基地由关联方承建的原因及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7)请发行人说明期后应收关联方款和应付关联方款的收付情况,说明对经常性关联方交易如何进一步规范;(8)请发行人说明向关联方华日精密出租房屋用作研发楼的原因,占发行人及华日精密经营场所面积的比例,租赁价格的公允性,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的影响;(9)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重点核查主要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的银行账户、银行流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法向客户端输送经济利益发表明确核查意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范围、核查取得的证据和核查结论。 

  关于毛利率:(1)请发行人按各类产品的类别列示报告期内的毛利、毛利率情况,并对毛利率的变动原因进行详细说明;(2)请发行人按各类产品的主要型号列示报告期内的毛利、毛利率,并对毛利率的变动原因进行详细说明;(3)请发行人列式报告期内各类别内销、外销的收入、毛利、毛利率,并对毛利率差异进行说明;(4)请发行人列示各期前十大客户收入、占比、毛利率情况,并对毛利率变动进行说明;(5)请发行人与可比同行业同产品类型的上市公司毛利率进行比较,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8年4月17日,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65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锐科激光提出如下问询: 

  发行人前身锐科有限设立时,上市公司华工科技的子公司华工激光持股50%、自然人闫大鹏持股50%。锐科有限股权在华工激光、法利普纳泽、华工科技和三江集团先后进行了转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锐科有限股权历次转让的背景,作价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转让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华工科技转让锐科有限的股份是否履行了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程序,是否存在侵害华工科技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3)闫大鹏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涉及职务发明,相关评估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发明专利“泵浦光源的光纤侧边耦合方法”登记在闫大鹏弟弟闫长鹍名下,闫大鹏代王克寒、闫长鹍持有股权的原因,是否存在规避竞业禁止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和利润大幅增长,毛利率呈大幅上升趋势。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技术进步、市场变化、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毛利率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具备可持续性;(2)说明脉冲光纤激光器毛利率翻倍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连续光纤激光器功率逐年增大而成本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技术开发服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性能、市场占有率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人主营产品为脉冲光纤激光器和连续光纤激光器,实际控制人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中有部分从事激光相关业务。此外,华工激光子公司华日精密主要从事紫外固体激光器的研发和制造。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核心技术、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等说明与实际控制人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代发行人分担成本和费用的情形;(2)说明华工科技及其子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叠,有何具体措施防止利益冲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华工激光销售产品的毛利率波动较大,同一型号产品在报告期内销售台数和价格波动也较大。此外,发行人与关联方科工财务公司存在存款和贷款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向华工激光销售产品台数、价格和毛利率存在差异和波动的原因;(2)向华工激光及其关联企业销售的原因和必要性,相关产品的定价是否公允;(3)与科工财务公司往来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能够有效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行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800.87万元、8,639.84万元、4,586.12万元、5,903.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04%、27.61%、8.77%、6.20%;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573.76万元、8,258.56万元、4,343.51万元、5,094.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7%、19.77%、8.39%、6.64%。

  公司表示,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4,343.51万元,较2015年末减少3,915.05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由2015年末的19.77%降至2016年末的8.39%,应收账款占比大幅降低。应收账款净额快速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改善现金流状况,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5,094.80万元,较2016年末增长751.29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进一步下降至6.64%。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应收账款出现小幅增长,反映出公司较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2015年末至2017年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87.77%、76.41%和88.18%。2016年,公司 1-2 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部分脉冲系列产品客户,因其自身经营和资金状况原因回款较慢。 

  2015年底至2017年底,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分别为381.28 万元、242.61 万元和 808.87 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 4.41%、5.29%和 13.70%。2017 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对于深圳镭麦德光电有限公司的 526.72 万元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已充分考虑应收账款性质和收回的可能性,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提取了足额的坏账准备。 

  2017年末存货近2亿元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存货金额分别为9,324.63万元、10,546.51万元、12,111.22万元和19,695.6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5.73%、40.97%、35.84%和34.11%,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9.13%、43.81%、36.05%和 38.75%。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存货金额分别为10,105.94万元和11,423.37万元。

  公司表示,2017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生产规模扩大,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 

  2015年末至2017年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88.26万元、516.50万元和688.42万元,占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1.79%、4.26%和3.50%。 

  综合毛利率逐年上升 仍低于同行平均水平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08%、23.08%、35.76%和46.60%。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63%和35.42%。 

  公司主要从事脉冲光纤激光器、连续光纤激光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两类产品毛利率均逐年上升。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公司脉冲光纤激光器毛利率分别为8.80%、15.99%和31.02%;连续光纤激光器毛利率分别为36.24%、43.40%和51.12%。

  锐科激光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2015年至2017年,从事光纤激光器生产的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4.15%、37.71%、56.56%。

  两大类产品价格均下滑 

  锐科激光两大类业务平均价格分总体呈下降趋势。2014年至2017年,脉冲光纤激光器产品的平均价格分别为20,014.84元/台、16,894.70元/台、12,495.49 元/台及12,530.65元/台。

  公司表示,由于主要脉冲光纤激光器技术门槛相对于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同行业竞争对手纷纷通过低价销售的策略抢占市场份额,脉冲光纤激光器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销售价格出现的较大波动,是导致脉冲光纤激光器产品毛利率变化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2014年至2017年,连续光纤激光器平均价格分别为188,304.54元/台、151,526.98元/台、130,608.33元/台和134,671.72元/台。

  招股书披露,2016年度,公司连续光纤激光器平均价格有所下降,2016年度同比降幅为13.81%,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抓住市场机遇,提升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根据市场状况和竞争对手同类型产品的价格变化情况,适当下降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价格。 

  2017年度,公司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平均价格出现上升,较2016年度上升3.11%,主要原因为高功率的1,000W、1,500W、2,200W、3,300W连续光纤激光器销量较2016年增长较快,同时,公司推出了6,000W连续光纤激光器等高功率产品,产品平均单价出现上升。 

  2017年末负债2.4亿元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负债总额分别为13,450.83万元、22,294.21万元、19,716.49万元、24,047.67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25%、53.22%、42.89%、32.16%。

  公司表示,2016年末,公司总负债规模较2015年末出现小幅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了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共计6,000万元。2017年末,公司总负债较2016年末增加4,331.1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预收款项和应交税费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9,932.79万元和19,641.71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500.00万元、1,000.00万元、5,700.00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公司向交通银行及航天科工财务有限公司借入的抵押借款、信用借款。2016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系公司为置换航天科工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于2016年12月以保证金向交通银行申请5,700万元短期借款。2017年3月,公司解除该笔保证金借款,以自有厂房抵押贷款形式向交通银行申请5,700万元短期借款。2017年12月,公司偿还交通银行的5,700万元短期借款。 

  锐科激光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货款和应付工程款,报告期各期末,锐科激光应付账款分别为5,017.72万元、8,053.35万元、7,908.94万元、7,427.5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7.30%、36.12%、40.11%、30.89%。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锐科激光的应付账款分别为7,972.97万元和7,892.78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340.72万元、954.95万元、711.39万元和4,915.53万元。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的预收款项金额为538.78万元。

  2015年和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低于净利润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1.50万元、-431.59万元、12,287.81万元、20,361.81万元。 

  其中,锐科激光2015年和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

  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和2016年锐科激光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8.74万元和12,758.63万元。 

  锐科激光表示,公司对于部分信用记录较好、采购额较大的客户提供一定的信用额度,导致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2016年以来,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款力度,回款速度加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得到明显改善。如公司未来在业务发展中不能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并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将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对公司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压力。 

  四年分红3000万元 

  2014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进行了四次利润分配,累计分配金额3138.98万元。具体如下: 

  2014年7月18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522.42万元; 

  2015年5月8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696.56万元; 

  2016年6月29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480.00万元; 

  2017年6月26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1,440.00万元。 

  2017年关联交易金额1.5亿元 

  2015年至2017年,锐科激光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6,053.18万元、3,606.21万元、9,490.67万元,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520.60万元、259.08万元、5,974.50万元。2017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5465.17万元。 

  报告期内,锐科激光对关联方的经常性采购主要为向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湖北航天技术研究院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采购原材料。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338.15万元、296.87万元和1,418.02万元。 

  报告期内,锐科激光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向关联方客户销售光纤激光器以及提供技术开发等。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为5,318.66万元、2,918.76万元和7,848.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99%、5.58%和 8.25%。

  股市动态分析:财务数据前后差异较大值得关注 

  据股市动态分析报道,锐科激光在2017年6月曾披露过一次招股说明书,按理来说,此次只需更新数据,不过,记者注意到,在相同的2015年、2016年财务数据竟然完全不一样,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主要数据以及主要财务指标。 

  不仅如此,公司2016年技术开发服务产品销售金额在新版招股书中摇身一变,从0直接跳跃至1320.46万元,2015年的“其他”一项也由640.51万元增加至1025.1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7月登陆创业板的华大基因(146.010, 1.44, 1.00%)上市不到半年,就因两版招股书数据差异而被深交所发问询函,股价也经历了大幅下跌,虽然锐科激光已过会,不过一家公司的财务数据反映了其基本面,前后差异较大的情况还是值得关注。 

  环球网:出口退税、存货数据存疑点 

  据环球网报道,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锐科激光的境外销售金额在报告期内逐年大幅增加,2015年到2016年的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高达2755.43万元、3639.7万元和6051.13万元。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光纤激光器产品出口享受出口退税,对此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也披露到“主要产品的出口执行 17%的退税率”。在合理条件下,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稳定的锐科激光,伴随着其境外销售额的大幅增长,所享受到的出口退税金额也应当随之增加。 

  但事实上,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来看,锐科激光2015年到2016年的现金流量表中披露的收到退税金额则分别仅为304.36万元、21.99万元和272.83万元、并未出现显著增加;且2017年收到退税金额仅相当于境外销售收入金额的5%以下、显著低于17%的出口退税率。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产品产销数据显示,锐科激光2016年“脉冲光纤激光器”产品产量为12709台、销量为12350台,产销差359台、账面价值将近三百万元左右;“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产量为2794台、销量为2619台,产销差175台、账面价一千万元以上。这本应当形成锐科激光库存产成品的增长。 

  但事实上,锐科激光2016年末存货-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仅为3572.34万元,同比2015年末的3411.08万元仅增加了不足两百万元,与前述测算金额相比相差巨大。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锐科激光在2017年“脉冲光纤激光器”产品产量为14407台、销量为13994台,产销差413台、账面价值为350万元左右;“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产量为5576台、销量为5337台,产销差239台、账面价值1600万元左右,合计新增产成品库存近两千万元,与同年存货-库存商品科目余额同比增加金额基本一致。由此来看,锐科激光2017年度的产销存数据,进一步反证了该公司2016年度存货数据存在异常。 

  此外,据招股书披露,“佛山市宏石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一直都是锐科激光报告期内的第一大客户,其中2015年向其销售3434.10万元。根据工商注册资料显示,“佛山市宏石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当时的认缴注册资本仅为200万元,且截止到2015年末的实缴注册资本为零,这也令人怀疑该公司是否具备采购数千万元激光设备的财务实力? 

  物流部员工受贿15万余元被判刑 招股书未披露 

  2016年8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锐科激光物流部员工李某受贿一案。2014年至2015年,李某利用其本人担任锐科激光物流部采购工程师的职务便利,在对外釆购光学平台、铁氟龙管、不锈钢金属软管等货物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多家供货商给予的回扣归个人所有,金额共计人民币157978元。 

  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铁氟龙管等货物的过程中,先后十次收受供货方武汉中生宏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29978元。 

  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标准件螺丝等货物的过程中,先后八次收受供货方武汉华风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78500元。 

  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生产辅料的过程中,先后七次收受供货方武汉如意达贸易有限公司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11700元。

       

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不锈钢金属软管等货物的过程中,先后五次收受供货方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同丰金属软管厂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28800元。 

  2015年6月29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9台光学平台的过程中,收受供货方武汉鑫联兴精密机电有限公司给予的回扣人民币9000元。 

  2015年8月初,供货方武汉鑫联兴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向锐科激光反映被告人李某向该公司索取回扣人民币9000元的事实。李某在案发前将其收受的武汉鑫联兴精密机电有限公司给予的回扣计人民币9000元退还该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李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李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4897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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