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16:14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28日消息,历时4年之久的“中国证券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第一案”终于落锤。上海市一中院裁定,被告浙江核新同花顺(68.850, 0.32, 0.47%)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立即停止制作、销售、许可他人使用抄袭“Wind资讯金融数据终端”的金融数据终端产品,并赔偿万得资讯合计335万元。
上海市一中院认为,被告同花顺牺牲原告万得资讯诚实经营努力为代价,其行为具有明显搭便车特征,构成了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理应承担不正当竞争、消除影响和损害赔偿责任。
早在2012年11月,万得以同花顺推出的资讯类产品iFinD抄袭Wind资讯为由,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认为iFinD的侵权内容涵盖数据、组织结构、栏目名称、衔接方式、文字释义、界面、操作方式等,向其索赔经济损失9920万元。
彼时,受到被起诉的影响,同花顺发布临时停牌公告,整个2012年的公司营收同比下降20%,其中占主营业务收入六成的金融咨询及数据服务业务下降21.37%。
值得一提的是,在同花顺2011年前十大股东榜单中,曾出现过万得的身影,不过在2012年9月开始,万得大幅减持,并于当年三季度末消失于同花顺前十大股东之列;减持后,万得又通过旗下子公司不断增持同花顺股票,成为同花顺的第七大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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